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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收费标准公示

2012-09-10点击:3107次 来源:本站

收费标准公示

  一、学费

(一)、文件依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教育厅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附件五

(二)、收费标准:

1、普遍专业标准

                                           /每生每年

 

专业分类

学费标准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3000

文、史、哲、理类

3200

经、法、教、管类

3500

工科、体育类

4200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表演专业(含美术)

7500

其他专业

5500

医药、公安类

4200

新增专业

空中乘务(520503

航空服务(081208

8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

影视动画(670305

游戏软件(590113

9000

软件技术(590108

网络技术(590102

电气化铁道技术(5202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520302

7800

其他专业

4600

       

2、重点专业在上列标准基确上增加10%的学费

重点专业文件依据:

1)、教育部教高司[2001]195号函件摘录:湖南省,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园林技术专业;

2)、教育部教高司函[2002]71号摘录:湖南省,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专业;

3)、湖南省教育厅湘教职字[2002]4号文件摘录: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森林旅游专业(后更名为森林生态旅游);

4)、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4]258号文件摘录: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室内设计与装饰专业(后更名为室内设计技术);本专业收费已达7500元,不再加收10%的学费;

5)、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5]277号文件摘录: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制药技术专业;

6)、教育部、财政部教职成函[2011]71号、湘教通[2012]243号文件摘录: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畜牧兽医专业。

3、专业、代码、收费标准对应依据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教高函〔20102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232号)、《关于公布2012年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招生备案专业的通知》(湘教发〔201231号)、湖南省物价局、财政、教育厅湘价教[2012]113号附件八。

   二、住宿费

(一)、文件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

(二)、收费标准

1、学生公寓

一类: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

二类: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

三类: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

2、普通住宿

每生每年不超过600元。

三、其他代收费用

(一)、文件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湘价教[2010]102号文件;衡阳市物价局衡价费[2011]20号文件。

(二)代收项目

1、书籍、课本费(预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一次性军训费65元、体检费45元;

3、公寓热水洗浴费,每学期100元(一年200元);

4、保险费,一次性三年制120元,五年制200元,自愿购买。

四、我院收费许可证号:湘JS0087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上列政策依据与标准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