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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05-16点击:7236次 来源:本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北校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西路20号(南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73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结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溯源于1903108日创办的修业学堂,历经湖南省私立修业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19513月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197510月创设衡阳分院,19874月改湖南林业高等专科学校,19996月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14月更现名,20046月原衡阳市卫生学校整体并入,办学历史悠久。先后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湖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现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学院全日制专科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职高对口类、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医学生、湖南省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院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4年面向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福建、广东、四川、重庆、海南、浙江等省份招生,学院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

院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职高对口类别

学制

学费

园林学院

410202

园林技术

种植类

3

3300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种植类

3

7500

440105

风景园林设计

美术类

3

7500

410201

林业技术

种植类

3

3000

410210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旅游类

3

3300

410210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高星级酒店经营方向)

旅游类

3

3300

410206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

种植类

3

3000

410204

花卉生产与花艺

种植类

3

3000

医药技术学院

520410

中药学

医卫类

3

5460

520301

药学

医卫类

3

5460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

医卫类

3

5460

490202

生物制药技术

医卫类

3

5060

490201

药品生产技术

医卫类

3

4600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医卫类

3

5460

医学院

520202

助产

医卫类

3

5460

520201

护理

医卫类

3

5460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医卫类

3

5460

520102K

口腔医学

医卫类

3

5460

520101K

临床医学

医卫类

3

5460

520703K

预防医学

医卫类

3

4600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医卫类

3

5460

生物工程学院

410208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养殖类

3

3000

410302

动物药学

养殖类

3

3000

410305

宠物医疗技术

养殖类

3

3000

410309

宠物养护与驯导

养殖类

3

3000

470101

食品生物技术

医卫类

3

4600

410303

畜牧兽医

养殖类

3

3300

生态宜居学院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类

3

460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美术类

3

7500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计算机类

3

4600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计算机类

3

4600

510205

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类

3

4600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美术类

3

750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类

3

4600

商学院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财会类

3

3500

530605

市场营销

商贸类

3

35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商贸类

3

3500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财会类

3

3500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商贸类

3

3500

注:实际收费按2024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不需要选考科目,非改革省份的物理、历史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学院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依据位次顺序录取,考生位次根据各省位次排序原则产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认可各省(区、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五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转专业要求按《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学院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 

邮政编码:421005

招生咨询电话:0734-859199985913338594111

招生咨询邮箱:1356467281@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w.hnebp.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4-859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