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09-08点击:3390次 来源:本站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6〕66号
关于做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
1、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全省单招报名时间为3月21日-4月5日。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各招生高校 2016年单招总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数的35%以内。其中,单招计划已达到或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35%的学校,单招计划不再增加;新申请开展单招的学校,单招计划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2、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度增加单招专业,但新增加数不超过 5个。新申请开展单招的高校,单招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3、严格单招计划管理。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合理确定单招总规模,科学编制分专业单招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单招计划一经下达,不再追加。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三、考试
1、基本原则。单招实行考试入学。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全省不组织统一考试,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考生须参加报考高校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成绩,作为招
生录取依据。各高校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制定考试方案。
2、考试命题、考试内容及形式。各高校要按照考生类别分 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要按报名类别参考。(1)文化考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其中,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可采用“闭卷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试”等形式组织考试。其中,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对于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
3、考试组织。各高校要按照高考要求,制订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组考方案应明确考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考生安全。考务细则应明确各项考试规则、考试纪律、考试程序、机构和考务人员工作职责等,确保试卷保密,确保良好考风考纪及考试信度。要专门建立面试或技能考核工作机制。每组面试或技能考核的专家评委人数应在3人(含)以上;面试或技能测试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或技能测试更加科学规范与公平公正。
4、考点设置。单招考试地点应按国家考试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原则上只设在招生高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须征得当地市(州)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异地考点由当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安排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政府 所在地的高考考点。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校内考点标准和要求进行组考,考试时间须与校内考点同时进行。
5、时间安排。全省单招考试安排在4月份进行。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但必须在4月27日前完成。
四、录取
1、基本原则。各高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1)划定分类别、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3)拟录取名单须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各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4)5月20日前完成全省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3、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4、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的高校,如需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高校须参照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模式,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报考资格条件、体育或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内容。对于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招生高校除组织专项测试外,还须组织文化考试,按文化考试和专项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运动队、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年度单招计划总数的2%。
五、严格规范单招管理
单独招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单招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1)省教育厅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当年单招工作文件,科学部署和统筹安排全省单招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2)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当年单招操作性文件,加强对各高校考试、录取工作的指导,统筹组织好单招巡考工作,督促各高校按照高考标准组织考试和录取,并及时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3